《吉林工人报》报道:实施三周年,“限塑令”淡出百姓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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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12/2/22 浏览次数: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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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人报》(2011年05月26日02版)本报记者王欢 自2008年6月1日我国实施“限塑令”到现在,已经三年时间了。然而,“限塑令”实施的效果怎么样?近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实施效果却难以令人满意。在农贸市场等地,超薄塑料购物袋大量使用;在郊外,仍有大量破烂不堪的塑料购物袋随风飘逝后挂落在枝头,远看宛如“盛开的花朵”,白色污染依然严重。相比“限塑令”出台之时的全社会热议,如今“限塑令”正面临影响力逐渐消退的尴尬。 超薄塑料袋无处不在 5月20日一大早,长春市临河街附近一家农贸市场。该市场里的水果、肉类和蔬菜等摊位上,各色塑料袋成了买卖双方交易必备品,商家“馈赠”得安然,消费者接受得坦然。举目望去,手提三两个塑料袋东西满载而归的居民比比皆是。“现在,菜越来越贵,哪有闲钱买塑料袋。”正埋头挑菜的黄阿姨如是说。黄阿姨的顾虑也是经营者所担心的。“如果塑料袋收钱,谁还来买我的东西,现在竞争这么激烈。”一个经营蔬菜的摊贩说。拽下一个塑料袋,装上东西,递到顾客手中,这已然成为规定动作,根本不需要顾客张嘴。在这里,塑料袋随商品附赠,“限塑令”变成可有可无。 在现实生活中,小超市、小吃店等对于各种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也随处可见。长春市民宋小姐说:“‘限塑令’刚刚实施的时候,一些店铺也要对塑料袋收费,但没持续多长时间。那会儿不管去哪儿,出门前都得先把袋子准备好。随着时间推移,‘限塑令’渐渐淡出人们意识。” “限塑令”面临执行力考验 “限塑令”推行至今已经三年了,相比“限塑令”出台和实施的初期,“限塑令”的影响正在消退。除市民对其污染危害认识不足外,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商户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监督力度的“疲软”也让塑料袋有了“用武”之地。如何有效解决“限塑令”执行难的窘境?业内人士认为,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并在入省公路等处设立执法点,堵住不合格塑料袋的流入渠道。政府还应给予一定财政补贴,禁止商户提供超薄塑料袋,而转为提供环保袋。执法力度的大与小是“限塑令”能否落实的关键。在执法查处过程中,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各部门如何有效的协同“作战”,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实现无缝隙监管,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刻不容缓。 多措并举才能走得远 吉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节约网创始人李晓群认为,“限塑令”应综合考虑市场、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才能走得远。他建议,第一要明确责任人;第二是要补充鼓励性条款,因为原有的规定都是禁止性条款,没有鼓励和示范性的措施;第三要普及“限塑”知识。李晓群认为,相关部门应为商家执行塑料购物袋收费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对塑料购物袋收费商家减免税费。仅仅指望对塑料购物袋收费就能解决塑料购物袋带来的环境问题是不太现实的。对塑料购物袋的管理,不仅要有收费等经济手段刺激老百姓减少使用,还要有相应的替代产品和回收利用处理系统。要使“限塑令”更好推广,也需要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环保意识,改变农贸市场经营与购物离不开塑料购物袋的习惯。与此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集大众监督、媒体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为一体的立体监督体系。让公众真正参与其中,清楚“限塑令”的执行情况,才能在公众中更好地推广“限塑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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